1、申请和申报。宅基地使用权人需要领取由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并提交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如宅基地审批手续和房屋规划许可证等。
2、实地调查和地籍测量。当地国土部门会根据申请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宅基地的范围、界线、权属性质和用途等情况,并进行地籍测量作准备。
3、指界和公告。在实地调查过程中,需要组织相邻地块的农民共同指认各自界限,并在双方认可的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调查结果需进行公告,无异议后才能进行下一步。
4、审批和确权。公告期满后,如果无异议,当地县政府会签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完成确权过程。
3,确权过程中还需考虑分户建房、继承、转让等情况的处理。需要注意的是,确权过程需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即三户人家(家庭)根据土地管理法只能申请一块土地,并在其上建造房屋。如果存在权属争议,争议解决前不得确权登记发证。
一宅三户房屋确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明确宅基地使用权人:需要明确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也就是现在在使用宅基地的人。通常,一个家庭只能填写一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如果有两个或以上的宅基地,农民可能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
2、提供土地来源证明:村民使用的宅基地需要当地村委会或镇政府出具土地来源的证明,如宅基地的审批手续、房屋的规划许可证等。
3、配合国土部门调查:当地国土部门会对农民自有的宅基地范围、界线、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填写相关表格和绘制草图。在此过程中,农民应积极配合,并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4、相邻地块农民共同指界:测量过程中,需要组织相邻地块的农民一起去现场指认各自界限,并在双方都认可的界限、界址点共同签名盖章。
5、关注公告与异议期:测量完成后,经土地主管部门审核,如认为界限清楚且无争议,会进行公告。此时,应注意公告中的异议期,如对某块宅基地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6、遵守法律法规:在整个确权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扰乱祖宅合法继承的确权,不得拖延敷衍确权工作,不得阻碍无证宅基地的确权等。
7、避免先签字后确权:在确权过程中,应避免先签字后确权的情况,确保在充分了解和认可相关内容和权益后,再进行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