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难以确定
因为开发商在楼盘开发时需要在规划、住建、国土等政府主管部门拿到相应的审批文件,而法院在执行相关案件时很难准确、及时地提供与房产证办理的信息,所以就会导致拍卖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办理会出现问题。
2、房屋质量没保障
因为在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时,通常只是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对于房屋存在的其他隐秘或暂时不能显现的质量问题都不会体现。所以,即便进行了现场查勘,也会存在相应的质量瑕疵风险。
法院拍卖房屋价格如何确定
法院拍卖房屋价格确定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四种:
1、与当事人(原业主)进行议价
一般来说,法院在拍卖之前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去跟房屋双方的当事人进行协商,并且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里面商议出来一个结果。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不配合议价或者跑路了下落不明,那法院可能会考虑采用其他的方式决定评估价。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议价结果达成一致,且合理合法,那么这个议价结果就会成为该房屋的参考价。
2、找房管局定向询价
采取这种方式确定评估价的,法院会向房管局等机构提前出具询价函,而且询价函里面会写明要求、完成期限等事项。在接收到法院的询价函以后,房管局(或其他机构)需要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具询价结果作为房屋的评估价。
3、在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进行网络询价
目前可以进行网络询价的平台并不多,仅有京东、工商银行和淘宝三个渠道。这些平台的都有自动生成评估价值的工具,只需要在这些平台的拍卖栏目里填好各项相关信息即可。
4、委托评估公司估价
如果想找评估公司进行房屋估价,法院会要求双方当事人规定期限内在评估公司名单中协商出三家评估机构,并且确定好评估顺序。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协商好或者有一方跑路了下落不明的,就会通过随机摇号来确定三家评估机构及评估顺序。确定好顺序后,法院会向顺序在先的机构出具写清楚财产名称、物理特征、规格数量、目的要求、完成期限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的评估委托书,同时还会将已查明的财产情况以及相关材料交给评估机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之后应当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财产的基本情况、评估方法、评估标准、评估结果及有效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