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物业没有执法权,物业和业主之间为服务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物业保安有执法权吗
1,根据第七十四条,物业管理者应当维修和保养公共设施、设备以及共有部位,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性。如果物业管理者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导致物业管理缺陷,他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业主也应积极参与物业管理,对物业管理缺陷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可以参与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选举,与物业管理者进行协商,共同解决问题。3,业主还可以向物业管理协会或相关监管部门举报不合格的物业管理行为。
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 开发商遗留问题给物业管理服务造成隐患
受利益驱动和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等影响,开发商重视房屋建设,而忽视对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忽视对水、电、电梯、绿化、道路、燃气、电信、停车位等的系统设计,没有硬性标准,随意性很大。
2、物业管理服务不规范、不到位
一是物业公司员工素质不高、服务不规范。员工文化水平低,同时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致使物业服务工作不到位,不按规范操作,从业人员流动性大。
二是保安工作流于形式,人浮于事,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好。重门岗,轻巡逻查看;重小区内部安全,轻外围防范;重治安问题,轻设施安全;重人员数量,轻岗位管理监督;重对人的防范,轻对物的安全监护。
3、业主缴费意识不高,物业费收缴率偏低
首先是有的业主的消费观念不正确。部分买房人是刚从农村上来的中老年人,没有物业管理观念。部分城区职工习惯福利分房,都对有偿服务产生抵触情绪。2,部分业主把物业管理服务职能无限扩大化,认为缴了费,物业公司就应该什么都负责。
4、监管部门缺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各司其责
受管理体制不顺、部分业主公德意识不强等因素影响,有的小区内出现乱搭乱建、占用公共通道、破坏墙体结构影响使用安全、居住房破墙改为营业用房、破坏绿化、破坏公用设施等违法行为以及乱停乱放、噪音超标、油烟烧烤等一系列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现象还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