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不是小产权房。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取得的拆迁安置房满五年可以办理房产证;小产权房是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产证。
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土地性质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一样,安置房的土地是属于划拨土地,所以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就可以和商品房一样进行上市交易。
2、产权区别
商品房的产权是完整的,但是安置房的产权不一定完整,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安置房就不是完全产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3、交易限制
商品房买卖双方确定交易意向之后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但是安置房不一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如安置房取得完全产权,并不受限制,则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4、房屋质量
商品房的房屋价格是随市场波动的,质量越好的而房屋越受到大家的欢迎,开发商在房屋的质量上一般也会愿意下工夫。但是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所以,建筑商往往以完工为目标,忽略了质量上的考究,造成普遍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5、享受的权利
商品房是完整的产权,享有该房屋的所属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
业主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所以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
所以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产权不完整,且有限制的安置房,就享有不了与商品房一样的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