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能“带押过户”。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无须卖方先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即可通过公积金“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登记,从而使买方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前须落实所购住房抵押担保的条件。
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流程
1、网签备案
买卖双方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手续。
2、提出申请
先向原抵押权人(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申请“带押过户”,在获得同意后,按原抵押权人要求提交提前还贷申请;再向新抵押权人(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中心同意“带押过户”。
3、提交材料
主要是买方按照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提交材料,具体有: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征信报告、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4、受理审批
对符合贷款条件、材料齐全的,公积金中心会在业务系统“购房贷款申请交易”中录入信息,并扫描上传影像资料,然后逐级完成审批。
5、办理抵押
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原抵押权人、买卖双方及时去房管部门办理“带押过户”相关登记的合并办理,主要办理房屋过户、抵押权变更、抵押权登记等手续。
6、抵押审核
完成各项抵押手续后,将相关材料交由公积金中心录入、扫描至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公积金中心完成关于房屋抵押的相关审核。
7、发放贷款
房产转移登记完成后,公积金中心会委托银行及时将贷款资金发放至监管账户,先结清原住房贷款,剩余贷款资金划入卖方指定收款账户,再及时办理解除旧的抵押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