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的产权要看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性质的才可以确定的,如果是作住宅的话,产权年限是70年;土地是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土地性质是商业,产权年限是40年。回迁房产权类型一般有三种:
1、商品房。回迁房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赔偿给回迁民的房子,随时可以交易,回迁房经过转手交易后产权就变成了商品房。回迁房价格会比商品房较低廉,商品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回迁房如果拆迁之前是集体土地私房,交易的时候需要补足土地出让金。
2、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经过国家经济适用房的规划,免收土地出让金,经过批准后按照政府指导价进行出售,产权性质就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不能进行交易的。
3、商业用房。回迁房是用作商业经营的话产权就是只有四十年的商业用房,这种房屋一般都是底商部位。
回迁房可以办产权证吗
在一般情形下,回迁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具体是否可以办理,可以咨询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如果有以下情形的话,则不能办房产证。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
(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
(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