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
1、柱、墙:柱、墙产生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高度的1/100。
2、梁、板:各种梁、板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3、屋架: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 且下弦产生裂缝大于1mm竖向裂缝。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2/100。
4、墙:墙体产生缝长超过层高的1/2、缝宽大于2cm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5/10 0(三层以上,超过总高的0.7/100),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柱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三层以上,超过总高的0.5/100)。
二、木结构构件
梁、搁栅、檩条:中部断裂;或产生明显的斜裂缝; 或产生水平裂缝,其长度与深度分别超过构件跨度与构件高度的1/3。梁产生超过跨度1/120的挠度, 搁栅、檩条产生高度1/100的挠度。屋架:支撑系统松动失稳,过度变形, 导致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4/100。
三、其他结构构件
1、土墙: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1.6/100。
2、混合墙、乱石墙:墙体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2/100。
法律依据:《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保修期满后,业主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属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其所有权行使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业主的确认以房屋登记簿记载为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基于下列情形之一,已经合法占有该房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视为业主:
(一)合法建造;
(二)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
(三)买卖、继承、受遗赠等法律行为。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实际使用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一)业主下落不明;
(二)房屋权属不清;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业主和国有、集体所有房屋的所有权行使人,可以与房屋实际使用人约定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但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承担下列使用安全责任:
(一)检查、维修、养护等日常管理;
(二)安全鉴定;
(三)白蚁防治;
(四)加固、改造;
(五)危险治理;
(六)其他保障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的必要措施。
房屋倾斜的原因有哪些
1、土壤沉降和膨胀
地下水和降雨会导致土壤中的水分增加,从而导致土壤膨胀;而干燥的气候和排水不畅会导致土壤水分减少,从而导致土壤沉降。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土壤不均匀沉降,从而导致房屋倾斜。
2、地基问题
地基是房屋的基础,它是支撑房屋的重要结构。地基问题可能会导致房屋倾斜,如地基不稳定、地基设计不当或地基损坏等。
3、施工问题
施工过程中的失误也可能导致房屋倾斜,如土壤不当处理、建筑材料质量不合格、施工过程中不当操作等。
4、天然灾害
天然灾害如地震、风暴、洪水等也可能导致房屋倾斜。这些灾害可能会损坏房屋的结构,导致房屋失去平衡。
5、房屋年限
房屋使用年限过长,结构老化、损坏,也会导致房屋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