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控项目适用于内墙饰面板安装工程和高度不大于24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7度的外墙饰面板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
(1)饰面板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木龙骨、木饰面板和塑料饰面板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2)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3)饰面板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收记录和施工记录。现场拉拔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