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隐蔽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主要是水电安装和防水,这些内容在装修完全完工后是不可见的,所以必须在其没有封闭前进行验收。主要是检查水管给水是否顺畅,照明插座是否正常,地面防水是否达标等。
2、木工验收。木工在完成后要及时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构造是否直平,转角是否准确,拼花是否严密准确、弧度和圆度是否顺畅,柜体柜门开关是否正常等。
3、油漆验收。需要验收家具混油的表面是否平整饱和,家具清漆的表面厚度是否一致,墙面乳胶漆是否平整均匀等。
4、泥工验收。主要看贴砖砖面是否平整,砖面缝隙是否规整,有地漏的位置是否有排水倾斜度,带图案的砖拼花是否正确等。
5、金工验收。主要看金属体之间构造是否平直,金属窗体是否开关灵活,规格厚度是否达标,产品型号品质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包工包料的情况下)。
6、其他杂项验收。按照合同项目的规定,逐条审核工程项目是否全部完成。
委托装修公司装修注意事项
按照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房屋业主(装修人)在委托装饰公司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时,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所以,应查验装饰公司的营业执照、装饰设计资质证书、装饰施工资质证书。
双方签订的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委托人(业主、装修人)和被委托人(装饰公司)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及质量验收方式。
(3)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4)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5)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在签订该项条款时,应避免使用有诸如“按实际发生计算”之类约定不清的术语。
(6)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7)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8)合同的生效时间。
(9)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在签订该项条款时,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①装饰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并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②明确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的堆放位置、方式和清运时间及相应责任(含费用归谁承担)。
③明确装饰公司必须在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可进一步明确约定需要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时间与具体项目、费用承担者等;同时应明确违约责任及赔偿方法。
④若委托装饰公司包工包料时,应明确按照建设部规定,竣工后应提交主要装饰的产品说明书、保修单和涉及环保方面的说明书(如产品质量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