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称,将名下唯一住房至长沙市住建局指定的长租租赁公司进行长租,是不受落户、社保(个税)缴纳和房屋产权证以及网签满四年的限制,并且是以首套购买的方式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长租购房政策及长租后贷款政策
1、将家庭(含非本市户籍家庭和单身家庭)名下唯一商品住房(“70/90”户型按一套计算)供作租赁住房的,不受落户、社保(个税)及办证(网签)满四年等时限限制,允许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并可享受首套商品住房按揭贷款政策。
2、将家庭名下2套(“70/90”户型按一套计算)及以上商品住房供作租赁住房的,按盘活住房套数核减家庭相应住房总套数后,符合限购政策的,可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但不享受银行首套或二套商品住房按揭贷款政策。
3、2022年8月4日前已办理离异手续(离异未满2年且未再婚)的家庭,将离异前家庭名下商品住房供作租赁住房的,家庭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住房套数核减相应盘活住房套数计算。1、原家庭商品住房套数仅1套并供作租赁住房的,不受落户、社保(个税)及办证(网签)满四年等时限限制,离异双方可各自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并可享受首套商品住房按揭贷款政策。2、原家庭商品住房套数为2套的,按供作租赁住房的相应套数核减现家庭住房套数后,符合限购政策的,可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并可享受银行首套或二套商品住房按揭贷款政策。3、原家庭商品住房套数有3套及以上的,按供作租赁住房的相应套数核减现家庭住房套数后,符合限购政策的,可再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但不享受银行首套或二套商品住房按揭款政策。
常见问题汇总
1. 针对面积和套数有限制吗?
答:没有限制,不管名下几套房,想申请作为租赁用房都可以用来申请,这样申请的房子都可以不计算家庭住房套数,全部申请后,只要名下房产网签超过4年的1套都有购房资格。
2. 关于管理费问题
答:每个月收取管理费100元,累计缴纳120个月,即1.2万元。
3. 关于租金问题?
答:长沙有公租房最低租金要求,上缴的租金不能低于政府公租房租赁租金的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