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房子继承人继续还贷
贷款人离世后,房子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而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房贷债务,即由继承人继续偿还房贷,这是相关法律规定。
但是继承人可以自主选择继承或者放弃,继承房子的第一顺位应当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银行拍卖房子清偿房贷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房产,那么该套房子将会被抵押权人也就是承贷银行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款项清偿房贷债务。
若拍卖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房贷,那么不足部分银行不能再追究,只能做坏账核销处理;若拍卖所得款项在清偿房贷后还有剩余,那么剩余部分继承人也没有权利继承,因为继承人已经放弃该套房产的所有权。
3、由开发商负责还贷
贷款人离世后,如果房子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房产,且房产证还未办下来,那么该套房屋通常是由开发商保管处置。
开发商可以选择继续偿还房贷,或者配合承贷银行将该套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同样优先用于清偿抵押权人的债务。
4、由担保人负责还贷
很多年龄较大的贷款人在申请房贷时,银行都会要求提供担保人或共同借款人,就是为了避免贷款人因年龄较大离世后房贷无人偿还的风险。
所以贷款人离世后,需要为该笔房贷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就要履行偿还义务,担保人可能是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可以在继承遗产后履行偿还义务;担保人也可能是第三方担保机构,根据担保合同履行偿还义务后,可以享有该套房屋的优先受偿权。
贷款人离世,贷款担保人被强行执行合理吗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