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暂时不会取消认房认贷,居民家庭名下在北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北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通知提出,降低住房贷款期限,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
认房认贷是什么意思
所谓“认房认贷”,其中“认房”指的是客户申请贷款买房的时候,银行通过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查询相关登记信息,如果发现客户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了,那此次买房就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认贷”指的是客户申请买房贷款时,银行通过查询客户的征信发现其曾经办理过一次买房贷款,那就会将此次买房定位为二套房,不考虑该客户之前的房贷是否已还清,此次房贷都将按二套房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政策。
若是“认房又认贷”,那就是会同时查询征信和房屋登记系统,只要客户名下有一套房或办过一次房贷,就会将此次买房看作二套房。
而“认房不认贷”的话,则是只看客户名下是否有房,若有,则按二套房来执行贷款政策,若没有或者曾经有过但已经卖出,就认定为首套房,不管客户名下是否曾有过买房贷款记录。
“认贷不认房”重点就在“贷”上,主要看客户的征信里是否有过房贷记录,只要有贷款未还清,再次购房都将按二套房或以上来认定。若没有过房贷记录,那无论客户名下是否有房,此次买房贷款都会按首套房贷款利率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