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性住房的优点:
1、安居保障。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产业带动。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
3、刺激消费。
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
二、保障性住房的缺点:
1、设计滞后。
地方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有待改善,交通等外部配套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
2、质量隐患。
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管理漏洞。
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存在申请弄虚作假、申报不实以及工作人员协助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审批。
4、资金短板。
建设资金筹措和征地拆迁压力比较大。
5、政策不周。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总体上带有探索性质,包括政策、机制、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等,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6、法制不全。
现行住房保障政策都是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的,虽有一定效力,但未形成法律制度约束。在立法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机制,是住房保障工作得以正常运转、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平得以体现的根本性措施。
政策性保障住房的区别
1、它们的供应对象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商品房的对象是所有自然人。
2、它们的建设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直接由政府组织建设;商品房则完全是按市场运作方式建设。
3、它们的土地取得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商品房的土地则是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4、它们享受的政策不同: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政府可以减免部分规费;商品房则全额缴纳。
5、它们的定价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定价;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