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深圳申请人才公寓时,应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将本人配偶及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子女列为人才公寓共同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子女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得列为人才公寓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在本市需累计缴纳五年以上的社保,补缴除外,且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租住人才公寓、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同时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住房,且自人才公寓申请受理之日前的五年内,在本市未分割或转让过自有住房,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深圳人才公寓的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可先在市国土房产部门网站或市人事部门网站查询政策,下载表格,向市国土房产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材料;
2、审批。市国土房产部门和市人事部门联合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市国土房产部门和市人事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3、公布。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国土房产部门和市人事部门联合签署审批意见,送市财政部门备案。审批结果在市国土房产部门和市人事部门网站上公布;
4、安排人才公寓或拨付补贴。市国土房产部门按审批意见安排人才公寓,市财政部门按审批意见拨付补贴。
人才公寓房是什么意思
人才公寓房是指专项用于人才就业的生活配套租赁公寓,解决人才在某地创业的短期租赁和过渡周转用房。人才公寓房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市场价、明补贴、有期限”和“轮候补租、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原则进行租赁和管理,附之以社会闲置房作为补充。通常是限定租期,高级人才入住附带政府补贴。
国内人才公寓房大致包括:青年公寓、高级人才公寓、高级专家公寓、专业人才公寓、博士公寓、留学生公寓等。户型有单间、双人标准间、多人共用套间以及家庭整租型。面积从10平米到200平米的皆有。一般人才公寓房都设置有入住门槛,根据学历、职称和年龄等条件的不同,配置不同的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