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承租人向直管房管理机构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受理申请:直管房管理机构或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
3、签订租赁合同:直管房管理机构或单位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4、支付租金: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租金标准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5、续租或退租: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续租或者退租。
需要注意的是,直管房数量较大,情况复杂,申请条件和程序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相关需求,可以咨询当地住房管理部门或单位了解具体信息。
承租直管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承租人具有广州户籍,但本办法施行前已是直管房承租人的除外;
2、承租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宅或自有产权住宅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
3、承租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未享受过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4、承租人及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未享受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含住房和补贴),未承租总使用面积30平方米及以上、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上(或使用面积12平方米及以上)的其他公房住宅。
历史上承租人因夫妻双方房改面积未达标而补租直管房的,或因公私混合无法独立使用,私房住户承租直管房部位的,不受本条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