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如果不能一次性全部提取,多半是受到提取金额及次数限制。公积金的用途有很多,但并非每一种情形都支持全额提取。比如支付房租时提取公积金,虽然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但年提取总额最高不能超过年房租总额。所以,如果你的公积金余额超过了你的房租钱,那自然没法全部提取。再比如建房、翻修、大修住房以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同样也支持提取一次公积金,但提取总额同样也不能超过实际产生的支出。
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向单位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的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持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公积金缴纳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材料及审批表;
(三)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并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四)返回单位领取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转账凭证;
(五)持审批表及转账凭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管理中心将公积金转账至申请人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给予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