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费固化的意思是对拆迁补偿中的一种费用进行固定,这种费用就是过渡费。过渡费是在被拆迁方的过渡期中,为了维护被拆迁方的正常生活,而由拆迁方支付的费用。这个费用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明确规定,用于保障被拆迁人在过渡期内的基本生活需求。
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千元的过渡费,具体房屋拆迁过渡费的标准:
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家户的人口数,按照每人每月支付过渡安置费;征收部门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按照每平方米支付过渡安置费。
2、房屋拆迁过渡费的标准:
住宅房屋:从逾期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含第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的标准在原签订协议中的标准上增加。
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其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拆迁协议确定的标准或评估机构确定的标准照发。生产、经营用房超过过渡期限的,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每年加发一次停产停业经济损失补助费,也可按月发放。
拆迁安置过渡费能否强制执行
拆迁安置过渡费能强制执行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拆迁人不履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也不执行拆迁补偿决定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拆迁安置过渡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