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字需要本人去。房产证上加名字时需要房产证上所标注的房产持有人全部到场,若当事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一位代理人代为行使当事人的权利。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分为赠与和转让(过户)两种方式,在房产证加名字是需要收取相应的费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房产证加父母名字的利与弊
利处:
1、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父母的名字,那么将来是需要儿女和父母共同生活的,因为这个房子属于父母和儿女共同的财产,这样就算和配偶之间感情不和,也不会因为房子身的事情而产生太多的阻力。
2、在房产证上加上父母的名字,父母是可以提取子女的公积金的,但是也可以作为共同的还贷人,这样子可以缓解子女的一些经济压力。
3、如果将来子女之间要离婚的话,那么配偶可以分割的房产额度会小一些,可以降低自己的经济损失。
弊端:
1、在限购的城市中,如果房子上加上父母的名字的话,那么父母也是名下有一套房的,如果再想购买套房可就难了。
2、父母去世后,其他的子女可以一起来继承父母和子女所占有的房产份额,这个时候你这个房子就不属于自己的了,还有一半是需要分割给其他姐妹的。
3、如果房产证上加上父母的名字,那么等于同一字的房产份额买卖,这个时候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税额的,也就是说你交税之后父母也是要再交一次税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