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实测面积登记表。
拒绝收房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3、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4、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5、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6、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7、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8、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前提的。
9、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分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