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房前,首先查看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判断是否满足合同中的交房条件。如果逾期交房,需要了解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催告或采取其他措施。
2、在验房前,需要准备好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开发商指定的地点查验新房,依法取得应当的书面文件。
3、仔细查看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同时,注意所购的房屋是否在该表的范围内,表内的各个分项是否备案。
4、查看房屋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确认房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房屋是否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房屋交付时开发商不能提供质量保证书或使用说明书,或所购的房屋在该表的范围内但表内的各个分项没有备案,或面积存在问题等。如果有这些问题,需要在验房时提出并要求开发商解决。
6、注意收房条件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存在差异。要关注面积问题,索要新房《面积实测表》,向新房开发商了解公摊面积大小及组成。
7、在验房过程中,如果有任何问题,需要及时提出并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和协商。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解释说明。
8、在办理交接时,需要注意审查相关文件是否齐全,如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等。同时要确认房屋是否已经具体交付条件,如水、电、气等设施是否已经安装完成并可以正常使用。
9、不要轻易接受房屋。如果发现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可以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收房时验房发现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是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然,买受人也可选择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
对于一般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当然对于不需要修复的质量缺陷,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存在质量缺陷而造成的房屋价值的贬值损失,可依法申请委托有关估价机构对房屋进行差值评估,以确定差值部分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