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卖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已公证的委托书。
2、买房的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
3、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经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赠与书或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分割协议书、房地产交换协议书。
4、设定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提供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6、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提供付清地价款证明、批准文件。
7、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8、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获取的,提供付清地价款证明、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房屋过户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提交申请
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审查资料
当双方当事人提交资料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其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评估房产
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双方当事人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核实,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缴纳税费
房屋过户会产生一定的交易税费,当事人需要按照规定前往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5、核发过户单
双方当事人的申请通过后,房地产管理部门会核发过户单给当事人。
6、领取证书
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