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订金视作交预付款,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和收受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作为担保,具有法律效应。给付定金方违约,不能退还定金。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有规定表示,“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签订定金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商品房买卖是一种法律行为,定金合同作为从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定金合同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不成立。
2、定金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注意事项、定金数额、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帐户、签约地点等,一般只要具备上述条款,就能够成立,否则就可能被认定是无效合同。
3、合同成立的核心条件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也就是说双方应当在定金合同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如果有异议,那么双方的义务将无法确定且履行。
4、订立定金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将来某一时期订立正式买卖合同,所以双方的义务应围绕实现这一目的而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