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协议已备案,如果房屋认购协议丢了,当事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进行复制;如未备案可以到开发商处复制均可。但应当在复印件中加盖公章,以确定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房屋认购协议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签订认购书要注意什么
签订认购书,需要注意认购书中的内容不要写错,尤其是关乎信息类的内容。房子的基本情况要保证零差错,如果出现差错,可能会导致买房纠纷。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别写错
在填写卖方信息的时候,要注意看“出卖人”位置填写的是不是开发商的公司名全称。如果开发商委托第三方房产中介公司代为销售,那么应该在认购书中写明代理关系。
填写购房者本人相关信息时,要注意“认购人”写自己的名字,通讯地址填写身份证上的户籍地址。如果不是本人签订认购书,需要填写代理人的相关信息。如果是公司或组织买房,认购人写公司全称。
2、房屋的基本情况要写清
在签订认购书的时候,自己认购的房子的基本情况,要在认购书中写清楚。一般情况下,预售/销售许可证的证书号码是开发商提供的。
如果签订时是空白的,这时就要警惕了,没有预售/销售许可证的房子,卖出去也是不合法的,如果开发商到办理产权变更之日时,还拿不到相关证件,也是没有办法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的。
实际上,只要认购书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并生效后,在于正式合同没有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做主合同的补充。
3、价款与付款方式约定清楚
房屋单价约定要写清楚,注意不能使用“特价、均价”等比较模糊的词语。付款方式及首付款的支付金额都要写清楚,不要出现差错。
4、定金违约要约定
约定清楚交定金的时间、定金金额(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违约后对定金的处理办法。
5、开发商承诺要写进认购书
在看房时,销售人员或开发商承诺的赠送面积、保留房源等,都要写进认购书中。包括承诺不兑现,违约如何处理等,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要将承诺写进认购书,还需与开发商进行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