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告登记。如果购房者在签完购房合同后立即进行了预告登记的话,即使开发商出了什么问题,购房者的房子也不会受到什么牵连;
2、将购房合同进行备案。如果开发商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就很容易发生一房多卖的情况,或者是开发商为了贷款把房子拿去做了抵押;
3、签订附加协议。购房者是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前提是需要在签完购房合同后,要紧接着就房屋面积签订附加协议。
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1、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与价位,是按揭付款还是工程期分期付款。如是分期付款,每期款的缴款时间应注明。
2、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应明确到某年某月某日交房,而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措词来表达,因为这里涉及到逾期交房的违约问题。
3、对于购置房屋的面积要明确销售面积(含分摊的公用面积)是多少。如面积误码率差超过约定范围,客户有权要求退房或追缴利息损失。目前,有些城市如上海,甚至规定开发商实测面积大于客户购置面积时客户将不必追补面积款,而实测面积小于购置面积,开发商还要退款。
4、应提出天然气或煤气的准确通气时间。因煤气公司有规定,必须等到楼宅入住率达70%时才通气源。所以,虽然煤气管道已通,但客户尚有可能用不上煤气,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合约上应注明气源通气的准确时间或注明如入住率不够不能按时通气时开发商采取的应急办法。
5、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产权证发放到手中的准确时间。目前由于各方面的因素,产权证发放比较慢,但也应有合适的日期,开发商不能无限制地拖发产权证。
6、开发商在与客户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协议内容,往往还会让客户再签署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码率差,若差异过大时在哪些情况下的免赔责任。一般情况下,开发商签此合同,主要是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的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但客户也应多加注意,仔细研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某些不法开发商的文字陷阱。一般而言,签约时最重要的就是上述几个问题,但对其他条款也应在开发商处拿到影印件,回家仔细研究,一定要做一个明明白白的购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