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签了预售合同是可以退房的。所谓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其实就是指商品房预售售房部和预约购买方约定证据,预售的售楼方在预购方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成品住房权转移在预购方,预购方根据预售方给出的定金并交付,或部分房款并按期限接受房屋的书面协议。
一般情形下是可以退房的,但是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的承担,具体根据退房的原因分清买卖双方的责任。如果是买方主动违反合同的相关内容,买方就要按照合同内容的相关约定赔付比例支付开发商违约金,如无详细约定比例,是可以参考我国法律法规。
如果卖方违约的话,就要依照所签订的购房协议的相关约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和相应的赔偿。另外,如果签到预售合同后,已经在房管局对预售合同进行了备案,则需要去房管局注销备案。目前各地房管局均对撤销备案规定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并进行严格审核。这个政策的初衷是防止有人恶意炒房,所以在涉及撤销备案时必须和开发商达成一致协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买房退房的理由都有哪些
1、房屋面积出现偏差;
2、延期交房;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按时交房,经购房者催告后仍然没能在合理的期限内交付,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3、擅自更改房屋规划设计;如果购房者发现开发商在未经允许和告知的情况下,擅自修改了房屋结构或者房屋的用途等行为,可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
4、房屋的主体质量不合格;
5、房产证不能按期办理;
6、购房者未能办理银行贷款;因为现在买房大多数依赖贷款,如果因为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贷款没有成功办理的情况,买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申请退房的。
7、一房多卖或者房屋已抵押;有些无良开发商在房屋销售的过程中,出现了一房多卖的现象;或者开发商一方面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一方面还拿出来公开销售,这两种情况一旦发现都是可以要求退房的。
8、开发商有没有销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