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开发商降价的,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处理。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补偿协议。可以对降价前已购房人进行退房或差价补偿。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买房后开发商降价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开发商降价太多找谁投诉
到当地的建设局或者房管局进行投诉。投诉开发商最有效电话是12315,每一位购房者都需要知道,这个投诉还是挺有用的,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或者,也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可以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是致力于为消费者服务的机构。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也可以去房管部门反映,还是没有结果就该走法律途径了。
也可以找到当地的新闻媒体机构,想投诉开发商就一定要有强有力的证据,媒体的影响力还是较大的,舆论导向强,找到证据,让媒体帮忙发声,可能会有效果。申诉以后也会有记者去深入了解问题。
开发商价格欺诈的行为。
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4、标示的市场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5、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6、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8、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9、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10、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11、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12、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13、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