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价格风险
安置房在进行转卖的时候有可能房子还没有进行交付,所以购房者买房后可能出现价格下跌的情况,因为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这样一来拆迁户就会觉得自己的利益收到了损失,所以拒绝交房或者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2、政策风险
安置房是属于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所以这种类型的房屋虽然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3、人为因素
很多安置房都是有房屋共有人的,如果购房者在购买安置房时没有经过房屋共有人的同意,那么房屋的售卖方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而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时来源就很明确了,权属也清楚,如果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那么这种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会给安置房买卖带来风险。
4、其他风险
如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因出售方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查封、拆迁补偿金分配纠纷、房屋质量问题等。特别是在城市扩展过程中,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也有可能面临再次拆迁的风险,而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买卖双方可能会所以产生纠纷。
安置房是否可以购买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由于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房屋不得随便交易。房屋在法律、法规的范围之内,同时也受到了地方政府的约束。这就是和普通商品交易房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样的安置房产权虽然说是属于个人的,但是在没有取得所有权的情况下不可以上市交易。
第二类就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别的途径给安置房屋,或者代安置人购买与市场价相比而言,中低价的商品房。这样不牵扯到地方政府的房屋,和普通的商品房性质一样。这样的安置房属于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进行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