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视所在城市的政策从而定,不同城市对于预售证有效期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目前很多城市都是执行的无期限限制,也就是在预售证核发以后到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结束都是有效的,这种情况完成初始登记以后房屋全部销售完毕,预售证就没有用途了。还是一部分城市是有具体期限的,具体有效期是多久就要看所在城市的政策内容。
预售证有什么用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没有取得许可证就预售商品房的处罚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
1、销售1套且收取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
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
3、销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
对于“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行为,按照收取金额的多少,明确了从1万元到3万元3档不同的处罚标准。房企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确定了5万元和10万元两档不同的处罚标准。
目前,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而在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销售商品房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给予房地产开发商相应的处罚。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