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意味着开发商必须已经完成了土地费用的支付,并且从相关机构获取了土地的使用权。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这两个证件是开发商进行项目建设和施工的必要凭证,证明其建设活动符合规划要求,并且已经获得了施工许可。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是为了确保开发商有足够的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并保障项目能够按时交付。
4、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等。这是为了保障购房者的权益,确保购买的房屋能够达到一定的建设进度和质量。
5、开发商需要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并提交相关文件,包括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以及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等。
6、开发商需要提交商品房预售方案,方案中应详细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附上预售商品房的分层平面图。
办房产预售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确保土地使用权已获取:开发商需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办理预售证的前提条件。
2、获取必要的建设许可:开发商应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确保项目建设和施工活动符合规划和法律要求。
3、资金投入需达标:开发商需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明确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是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和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4、提交完整材料: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并确保这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都齐全。
5、遵守预售规定:在预售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哄抬房价等不当行为,确保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6、配合相关部门监管:在办理预售证后,开发商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如定期报送销售数据、接受现场检查等,确保预售活动的合规性。